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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科技大学2026年高层次人才和博士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2  点击量:248次  分享至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陕西科技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岗位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条件。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学科方向及专业领域(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薪酬待遇 (一)学科领军人才(A0) 1.岗位要求 在研究领域做出重大贡献、有重大影响力的战略科学家。 2.岗位待遇(学科领军人才的引进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提供具有竞争优势的年薪和科研启动费、安家费; (2)无偿提供人才公寓住房一套,聘任满两个聘期且在校工作满10年,享受与校内教职工同等的集资住房政策;配偶随调并安排工作; (3)聘为二级及以上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所聘岗位待遇; (4)配套专属研究生招生指标,按照工作需求,以外部引进或内部遴选的方式为其组建科研团队。 (二)特聘教授(A1) 1.岗位要求 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果,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2.岗位待遇 (1)提供具有竞争优势的年薪和科研启动费、安家费; (2)无偿提供人才公寓住房一套,聘任满两个聘期且在校工作满10年,享受与校内教职工同等的集资住房政策;配偶随调并安排工作; (3)聘为三级及以上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所聘岗位待遇; (4)配套专属研究生招生指标,按照工作需求,以外部引进或内部遴选的方式为其组建科研团队。 (三)青年领军人才(A2) 1.岗位要求 国家级青年人才计划入选者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2.岗位待遇 (1)提供具有竞争优势的年薪和科研启动费、安家费; (2)无偿提供人才公寓住房一套,聘任满两个聘期且在校工作满10年,享受与校内教职工同等的集资住房政策; (3)聘为四级及以上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所聘岗位待遇,对未取得正高级职称的,直接认定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配套专属研究生招生指标,按照工作需求,以外部引进或内部遴选的方式为其组建科研团队。 (四)学术骨干人才(A3) 1.岗位要求 已经取得的学术成果获得国内外优秀同行专家的广泛认可,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科研工作,具有与青年领军人才相当潜力的高层次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岗位待遇 (1)提供具有竞争优势的年薪和科研启动费、安家费; (2)无偿提供人才公寓住房一套,聘任满两个聘期且在校工作满10年,享受与校内教职工同等的集资住房政策; (3)聘为四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享受所聘岗位待遇; (4)配套专属研究生招生指标。 (五)产业化人才(A4) 1.岗位要求 符合陕西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确立的重点产业方向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在同行中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具备突破重大技术、解决关键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的创新创业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岗位待遇 (1)提供具有竞争优势的年薪和科研启动费、安家费; (2)无偿提供人才公寓住房一套,聘任满两个聘期且在校工作满10年,享受与校内教职工同等的集资住房政策; (3)聘为四级教授,享受所聘岗位待遇。 (六)高水平博士人才(B1) 1.岗位要求 具有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有较大的学术发展潜力,具备冲刺国家级高端青年人才计划实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应届博士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具有与本专业相关工作经历的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岗位待遇 (1)享受副教授七级岗位待遇; (2)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 (3)提供青教公寓或租房补贴和具有竞争力的安家费。 (七)博士人才(B2) 1.岗位要求 具有博士学位且教学科研能力和潜力突出的优秀青年博士人才。应届博士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具有与本专业相关工作经历的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业绩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2.岗位待遇 (1)享受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待遇; (2)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 (3)提供青教公寓或租房补贴和具有竞争力的安家费。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陕西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和相关支撑材料投递至各学院联系人邮箱(见上表)。同时登录:陕西科技大学人才招聘平台http://zp.ehall.sust.edu.cn,按照要求实名注册、填写相关内容、上传支撑材料。应聘人员在招聘工作各环节和全过程中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存在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 每名应聘人员仅限申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截止至2026年6月30日。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对应聘人才学历、年龄、所学专业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名单。 (四)面试 用人单位对拟聘人才采用“课程试讲+科研汇报+思政谈话”的方式进行综合面试,从思想政治、学风道德、教育教学能力、学术水平和学术影响等方面进行考察和评议,并开展心理健康测评,确定拟聘人选。 (五)体检 拟聘人选在三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执行。 (六)考察 校人才办对拟聘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进行社会信用查询、准入查询,组织专家开展综合考察,结果报学校审定。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公示 经学校审定的招聘结果将在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八)聘用 人事处代表学校与拟录用博士签订就业协议。公示期结束后15天内未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九)绿色通道 学科领军人才、特聘教授、青年领军人才、学术骨干人才、产业化人才可直接联系学校人事处,学校将安排专人负责对接,通过“绿色通道”引进。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陕西科技大学 学校网页:http://www.sust.edu.cn 联系部门:陕西科技大学人事处(人才办) 联 系 人:党老师 联系电话:029-86168062 原文链接:http://rsc.www.sust.edu.cn/info/1108/6024.htm

附件:招聘学科方向及专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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